近期,南宁市档案馆采取多项措施,稳步推进2019年度馆藏到期档案的开放鉴定工作。 市档案馆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方案》,成立了3个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档案开放鉴定业务培训会,分批组织本馆工作人员和各单位档案开放鉴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市档案馆向各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对到期拟开放档案开展鉴定的通知》,明确了鉴定时间、鉴定范围、培训和鉴定地点,对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成立本单位档案鉴定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做到专人负责,按要求开展划控鉴定和审核工作。 按照《南宁市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档案的开放鉴定将经过初审、复审、终审3个环节,以确保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科学有效。初审由档案形成单位派员到档案馆开展,复审由档案馆专门人员开展,终审由市档案馆鉴定委员会负责。初审和复审均采取逐卷、逐件、逐页审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责任人在开展鉴定工作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划控和开放意见,确保严谨细致、划控准确、手续完备、台账清楚。 据悉,市档案馆馆藏到期档案开放鉴定工作自7月上旬启动至11月结束。在此期间,将对63个单位1989年(含)以前形成的档案开展开放鉴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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