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效能办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直单位绩效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将档案工作列入省直单位绩效考评内容,为从源头提升档案质量提供有力抓手。《通知》明确,档案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内容归属“机关效能”指标项,扣分事项为“报送上一年度归档文件目录电子数据不及时、不规范的”,扣分标准为“未在每年10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归档文件目录电子数据,扣0.1分;报送归档文件目录电子数据不规范,检查合格率低于95%,扣0.1分”。 福建省档案局已面向省直各有关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归档文件目录电子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省直各有关单位通过省直机关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系统报送数据,可随时上传至平台并自检;正式报送至省档案局数据库的数据即无法修改;11月30日后,系统将关闭报送通道;涉及国家秘密的归档文件目录电子数据通过脱机实体进行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