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进一步规范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提升全市档案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更好地推动仙桃档案事业快速发展,仙桃市档案局切实加强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备案管理。 一是出台《仙桃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参照相关档案部门出台的备案办法,结合仙桃实际,拟定《仙桃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并在仙桃档案史志网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二是积极组织申报。通过业务指导、网站微信宣传等方式,向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宣传,并对申报材料全过程指导,优化服务流程。 三是认真审核备案。按照办法的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对备案材料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4家机构予以备案,并在仙桃档案史志网上公告。 四是开展集中约谈。市档案局对备案的中介服务机构法人代表集中组织谈话,并要求他们在仙桃服务期间切实做到遵纪守法、规范服务、诚信经营、接受监督、提升能力。 五是签订了公开服务承诺书。全体中介机构一致倡议:秉承遵章守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开公正、质量至上的原则开展中介服务活动,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经营服务环境,为仙桃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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