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数字档案室获评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

时间:  2018-12-25 17:24   浙江省档案局    刘文萍 林昌明 点击:
浙江省公安厅数字档案室获评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

近日,经国家档案局组织专家测评和批准,浙江省公安厅数字档案室成为浙江首家通过国家档案局认定的“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目前,全国共有6家单位获此殊荣。

数字档案室建设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电子文件管理“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2015年,国家档案局在全国开展了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工作,浙江省公安厅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单位之一,也是浙江省唯一入选的省直机关单位。

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得到了浙江省公安厅和浙江省档案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浙江省公安厅党委把创建工作纳入“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战略建设项目和“十三五”规划项目,组建了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制定了具体的创建方案和任务推进表,实施挂图作战,定期检查汇报;浙江省档案局局务会议把这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加强指导服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在创建过程中,省公安厅档案馆与省档案局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尤其是省公安厅档案馆的全体同志,充分发扬“当战士不当绅士”的革命斗志,敢于担当,攻坚克难,严格对照《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各项指标,按照国家和省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逐项逐条逐点找差距、补短板,在基础设施建设、档案资源建设和制度规范建设上狠下功夫,认真细致地做好系统改造、台账准备、补充档案元数据、丰富数字档案资源等方面的查漏补缺。

通过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的创建工作,省公安厅档案馆充分发挥了数字档案资源的作用,全省公安档案信息化工作实现了三个“一”。一是建成全省“一张网”。开发启用全省统一的公安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省、市两级建库,实现省厅、市局、县局和所有派出所档案信息的互联互通。二是编制全省“统一规划”。2015年,省公安厅联合省档案局编制全省公安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评定活动五年规划,至2019年,全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将全部完成省级示范或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的创建任务。截至目前,全省共27个市、县(市、区)公安局通过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评定。三是实现全省“一网通查”。开发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版,将严格筛选的非涉密、非敏感的厅机关档案数据信息上载公安专网,全省公安民警凭数字证书即可查询,大大提高了全省公安民警办案办事的效率。通过厅机关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与办公自动OA系统、内部业务系统实现对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版升级为全省公安档案共享查询平台,并配置全文检索等功能,实现全省公安数字档案跨区域“一网通查”“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查询利用者累计超过15.1万人次,充分发挥了公安数字档案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现实斗争、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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