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实施以来,乐山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县级综合档案新馆4个,在建1个,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年内开工1个,合计中央规划补助面积17430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18294.74平方米,中央投资资金3136万元,地方投资资金1272万元,重建新馆完成率为85.7%。档案新馆的重建,解决了馆库面积严重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消除了档案安全保管隐患,增强了档案馆库抗灾能力。 下一步,市档案局将积极推进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县级综合档案馆馆库改扩建工作,强化“五位一体”功能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