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档案局与遵义市档案局签订对口交流合作协议

时间:  2018-12-26 15:23   遵义市档案局    吴璇 点击:
上海市档案局与遵义市档案局签订对口交流合作协议

8月2日,上海市档案局与遵义市档案局签订《上海市档案局与遵义市档案局对口交流合作协议》,并就进一步深入交流合作进行协商。

签字仪式上,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莲娜向上海市档案局方城副局长一行介绍了遵义市情,表达了对上海市档案局关心、支持、帮助遵义市档案事业的衷心感谢。李莲娜指出:近年来,遵义市各级档案部门认真贯彻三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档案馆“五位一体”的功能,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目前,遵义市正处在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引入上海市新的理念、资源和技术支撑,推动遵义市档案工作向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她要求遵义市档案局要以新馆搬迁为契机,与上海市档案局进一步增强交流合作,在西南城市中,场馆建设有标志性,内涵建设走前列。在上海市档案局的对口帮扶指导下,将遵义市档案事业推上新的台阶。

贵州省档案局副局长归然表示,期待上海市与遵义市的合作创造出可复制和推进的管理方式、工作模式,希望上海市档案局重点对遵义市档案局在项目开发、人才培养、档案资源深度开发利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他要求,遵义市档案局要珍惜机会,抓住机遇,以新馆搬迁为契机,虚心向上海市档案局学习,学习上海市精致、细致、极致的工匠精神,创新档案工作思路,开门搞档案,把档案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争取实现转型升级,在全省做样板、立标杆。希望借由上海市档案局与遵义市档案局的合作,促进遵义市乃至贵州省档案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上海市档案局副局长方城指出,上海与遵义有着相同的红色基因,又因为对口交流建设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未来将会与遵义市档案局积极开展对接,完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优势对遵义市档案局进行全方位交流,以抓铁留痕、踏石有印的钉钉子精神开展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对遵义市档案局进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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