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转发〈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做好全省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机构改革单位的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处置办法。 省档案局立即行动进行贯彻落实,成立局机构改革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局(馆)长刘芸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馆)丁越飞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业务指导处和相关职能处室的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局机构改革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省两办文件,联系浙江省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党政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超前谋划机构改革中涉及的档案工作。省档案局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业务指导小组,召开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分组指导任务。接下来各小组将主动与可能涉改的单位沟通联系,开展调查摸排工作,掌握相关单位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确保涉改省直单位在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不停、档案管理不乱、档案处置平稳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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