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积极主动参与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时间:  2017-12-12 14:49   云南省档案局    苏晓霞 杨位楠 点击:
云南:积极主动参与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启动以来,云南省档案局根据档案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努力发挥档案部门在改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工作成效得到了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强化工作组织领导。云南省档案局作为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凤平多次召集会议,就配合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芝分管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指定业务指导一处负责国有林场改革相关事宜,明确2位人员具体接洽和承办相关工作。张文芝副局长多次召集有关人员,就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督促指导。

二、参与改革方案审查。安排专人分5批次对各州市县上报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把关,按照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分别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并按时向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了审查意见。

三、配合做好制度设计。主动做好制度设计,积极与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联合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档案管理办法》。此文件成为云南省唯一被国家级纳入典型经验的材料。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州市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与林业部门的沟通配合协作,把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作为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的工作内容,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机构和人员、档案收集管理责任,指导建立健全完善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区分层次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做好国有林场改革档案验收工作,确保档案工作与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此外,云南省档案局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对《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办法》就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和林场经营管理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提出了建议,所提意见均被采纳。

四、大力支持相关业务培训。积极支持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国有林场改革业务培训工作,派出业务人员在第一期国有林场改革业务培训会上作了《国有林场改革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专题讲座,全省参训学员100余人。

五、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活动。云南省档案局龙岗、张文芝副局长和联络员按时参加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求参加的相关会议和活动,参加有关事项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按时上报相关情况和材料。

六、参与改革工作督查。2017年,安排人员分别参与督查昭通、临沧、保山、德宏、普洱、怒江6个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在参与督查时,针对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云南省档案局工作人员积极与被督查部门沟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整改建议。

在下一步工作中,云南省档案局将一如既往加强与云南省林业厅和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配合,同时将实时跟进各项林场改革档案管理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督促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加强对各地区国有林场改革和林场经营管理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为林场改革档案齐全完整收集和规范有序管理做好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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