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档案局(馆)对部分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本着不突破内设机构总数、适应档案工作规律、明确职责定位、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此次调整共涉及13个职能处室,局(馆)职能处室总数保持不变。 成立了数字资源管理处,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全市档案数字资源建设、整合与共享利用,指导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开展档案数字资源的容灾工作,以及市档案馆的档案数字资源保管等项工作。此举旨在强化全市档案数字资源建设、整合与共享利用工作,补齐档案数字资源管理缺位和共享服务水平不高这块短板。 成立了开放鉴定处,专门负责组织开展馆藏档案资料的开放鉴定工作,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开展进馆档案开放预判和形成满30年档案初审工作。此举旨在加快档案开放鉴定步伐,进一步顺应《档案法》对开放档案的要求和社会各界对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需求,以利于更好地发挥档案馆的公共服务功能。 部分处室进行了合并和职责调整,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水平。如,合并信息化处和网络管理处为信息技术处,合并文献编辑处和史料编研处为编研处;原由指导处室承担的档案接收工作职责改由征集处承担,原征集处更名接收征集处;技术保护复制处更名成立技术保护处,全面负责馆藏档案的保护职责,与保管处不再有职责交叉。调整后的处室职责更加清晰,工作流程更加科学规范,工作任务更加均衡饱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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