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

时间:  2020-02-24 10:36   湖北省委办公厅档案行政    袁作军 点击:
湖北省档案局、省档案馆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湖北省档案局、省档案馆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湖北省委、省政府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定信心,提高政治站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档案部门的积极贡献。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档案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抓紧抓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档案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和安排档案部门中的党员、干部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和新时代档案人的职业操守。

        《通知》强调,要主动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建档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建档工作是当前各级档案部门的重要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争取将档案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对疫情防控材料的收集归档,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有效发挥档案部门在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疫情防控的不同阶段把握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明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档案的归档范围,参照《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的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收集归档工作,把疫情防控建档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在档案收集工作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疫情防控部门工作负担、消耗基层干部的疫情防控精力。

        《通知》要求,要服务大局,探索远程在线利用方式。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树立一切为了防控、特事特办的意识,以超常规的手段、超高的效率为打赢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提供查档和编研利用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告暂停对外利用服务,鼓励通过湖北档案信息网、“读档”微信公众号、鄂汇办APP和各市县档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查档,确有特殊需要必须到馆现场查档的,可提前电话预约并做好防护工作。有关部门因实施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查档的,各级档案馆应在落实防疫措施的同时,精准高效提供利用服务。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利用线上线下、远程实地相结合的方式,灵活采用电话、办公网、短信、微信、移动客户端等适宜方式开展档案业务交流指导,确保疫情防控档案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收集和安全保管。

        《通知》强调,要严格管控,确保档案安全。各级档案部门要严格落实档案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强化档案馆(室)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加强档案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确保档案干部职工防疫安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加强库房、安全设施设备运转情况的日常检查和安全防护,对公共区域按防疫规范进行消毒、清洁,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关闭档案阅览室,暂停各类档案展览、陈列的参观接待,暂停档案系统的各种会议、活动,严格控制档案工作人员公务外出,推迟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在档案馆(室)进场工作时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与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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