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接受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

时间:  2018-11-13 15:38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    杨静 点击: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接受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

10月22日—23日,国家档案局业务建设评价组一行到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开展评价指导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高度重视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动员会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谋划,成立以局(馆)长为组长的档案馆业务建设“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骨干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馆)长牵头负责统筹业务建设和综合协调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罗永纲听取有关汇报后,明确指出要以迎评为契机,夯实档案业务基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档案馆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专家组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长张琛关于迎评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国家档案局工作人员宣读了评价工作纪律,与局(馆)、专家组签订了遵守工作纪律承诺书。见面会后,专家组对照评价标准逐项逐条检查印证材料。

专家组实地查看了档案查阅利用大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厅、档案修裱中心、仿真复制室、翻拍洗印用房、缩微技术用房、消毒杀虫用房、信息化技术用房、档案库房、中心控制室等功能用房和业务用房,全面检查了档案库房管理、案卷质量、信息化建设等基础业务工作。实地检查后,专家组就检查情况进行了认真合议,形成评价意见上报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将于现场评价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审定后的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地方党委政府反馈。

通过此次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内蒙古档案馆厘清了工作思路,夯实了档案业务基础,明确了下一步整改和努力方向,真正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

评价过后,局(馆)将努力巩固和拓展评价成果,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档案馆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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